律师您好 我于是2011年2月入职,2月20号有签合同和保密协议一份,到2012年三月底,公司以改革公司制度为由,变相的降低我的底薪和提成点数,我不同意新的薪水制度,跟公司反映说公司可以辞退我,但是公司不但不同意并强迫我说不同意的话按自己辞职。我准备提交辞职书的同时,公司跟我说她找人用专业的软件在我公司电脑查到我用私人QQ跟别人聊天和用移动U盘拷贝公司的客人资料泄露公司机密为由,说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并要起诉我。(注:我没有用QQ把客次资料泄露出去。U盘我有拷贝一些客人资料和产品图片,有一部分图片在网上也能找到,我也没把资料泄露出去也没有跟客人直接合作),请问如果是公司起诉我,以QQ聊天记录跟检测到U盘这个证据能证明我就是泄露公司资料吗?这个理由充份吗?保密协议里面的保密费是B种(含在我工资里面)但没有从工资单上体现出来。请问辞职后还可以从事这个个行业吗?如果要潜公司保密的话公司是不是要支付保密费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