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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5〕32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何敏康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1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何敏康,男,执业证号:14403199410790195,在广东荣超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对律所疏于管理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5年4月17日决定对何敏康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