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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求助:待上市公司和我的劳动纠纷

发布时间:2015年3月20日 作者:

昨天公司人事通知我签辞退通知书,属于无过失性的,要我第二天就办辞退手续。感觉公司无理取闹,说我试用期不合格,以此为借口,当时劳务合同签的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可是口头约定一个月,已经过了一个月了,当时我问了转正的事,领导也没多说,我感觉像是被骗了,劳务合同写的五天八小时,可实际不是,且超出的时间,有的没有加班费,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口头约定一个月转正当时有两个人证在场。那现在过了几个月我算正式员工吗?也没写转正的手续。解除劳动关系我可以提出赔偿吗?还有那超出96小时的加班双倍工资能要回来吗?它们公司要上市,总公司,我在子公司。请好心大律师帮助我,谢谢!我是一名退伍军人,参加过很多次救灾,安宁火灾,汶川大地震100天,云南旱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