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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广东省首届司法行政系统“律协杯”

 

“百歌颂中华”歌手赛参赛选手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8月11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省司法厅决定于九月初举办首届司法行政系统“律协杯”“百歌颂中华”歌手大赛,根据粤司明电[2004]79号文要求,市局需推荐四名选手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

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选手必须是我市专职执业律师,最好有一定的声乐专业基础,有参加歌唱比赛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于8月16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报至深圳市律师协会刘观和处。(传真电话:83025208)并领取新编《百歌颂中华歌曲目录》。

三、比赛形式:

这次比赛形式包括独唱、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以独唱为主。每位选手只须演唱一首歌,进入复赛的选手还将进行声乐、音乐知识的问答。演唱时间不超过4分钟。

四、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组织奖、最佳歌手奖、优秀歌手奖、最佳表演奖等。

附件:“律协杯”歌唱大赛报名表.doc(点击可下载)

 

 

 

深圳市律师协会

OO四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