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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4〕79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陈波律师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4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陈波,男,执业证号码:14403200810199361,在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代理不尽责、私自收费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49月23日决定对陈波律师予以“公开谴责”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