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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拒绝退还购房定金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1日 作者:

本人受人委托在深圳购买一处新楼盘,该开发商所开发销售房地产项目"宏欣豪园"售楼处在我委托手续未完备的情况下,违规收取了我定金并拒绝退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请问应该用什么方式向开发商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