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拓展律师代理职能

发布时间: 2014年7月16日

7月9日上午,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区属律师代表与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关于“加强民行检查监督,拓展律师代理职能”的座谈会,旨在共同研讨民行检察监督工作与律师代理职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为保障司法公正,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强势推动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对象是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监督手段包括提请抗诉、发出检察建议、渎职犯罪侦查等。同时,对于今后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如发现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包括适用法律错误、事实认定错误及办理程序出现错误等),可向检察院的民行科提出申诉,要求检察员进行法律监督。

区属律师代表根据实践经验充分表达意见,并与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法律监督力度,促进监督实效达成共识。

此次座谈会反映了民行检察监督工作与拓展律师代理职能相互协调促进的统一性。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仅拓宽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也拓展律师的业务方向,有利于促进检察院与律师之间的相互支持,共同维护法制统一,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