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征集接收台湾青年来深实习、就业律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3日 作者:王颖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央台办、省委台办的工作部署及深圳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为深化深台青年交流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热忱欢迎台湾青年来祖国大陆追梦、筑梦、圆梦”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工作安排,增进台湾青年的民族认同、心灵契合,努力使台湾青年成为推动深台两地及两岸关系发展、实现民族振兴的重要力量,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台湾青年律师来深实习就业、就业工作方案》,现就征集2021年台湾青年来深实习(15人)、就业(5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8日
2. 实习时间:一般安排在暑期7月中旬至8月中旬,实习期为30天左右。
3. 就业时间:安排台湾青年就业,由各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般于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录用上岗。录用台湾青年就业的基本条件为:持有效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体职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自行设定。
二、报名条件
1. 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也未受过市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不少于20人。
3.律师事务所的非诉讼业务能力强。
三、其他安排
1. 妥善安排台湾青年食宿,尽可能采取集中住宿管理,确保实习青年安全。
2. 提供给台湾实习青年适当的生活津贴补助及工资。
3. 有意向接收台湾青年来深实习、就业的律所,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了解更多详细内容。
联系人:李力 83025308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