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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征集接收台湾青年来深实习、就业律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3日 作者:王颖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央台办、省委台办的工作部署及深圳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为深化深台青年交流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热忱欢迎台湾青年来祖国大陆追梦、筑梦、圆梦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工作安排,增进台湾青年的民族认同、心灵契合,努力使台湾青年成为推动深台两地及两岸关系发展、实现民族振兴的重要力量,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台湾青年律师来深实习就业、就业工作方案》,现就征集2021年台湾青年来深实习(15人)、就业(5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    报名时间:2021323--202148

2.    实习时间:一般安排在暑期7月中旬至8月中旬,实习期为30天左右。

3.   就业时间:安排台湾青年就业,由各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般于每年1030日前完成录用上岗。录用台湾青年就业的基本条件为:持有效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体职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自行设定。

二、报名条件

1.   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也未受过市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不少于20人。

3.律师事务所的非诉讼业务能力强。

三、其他安排

1.    妥善安排台湾青年食宿,尽可能采取集中住宿管理,确保实习青年安全。

2.    提供给台湾实习青年适当的生活津贴补助及工资。

3.    有意向接收台湾青年来深实习、就业的律所,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了解更多详细内容。

 


联系人:李力 83025308

 

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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