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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2〕09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及曾星留律师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9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668501147T,存在利益冲突代理、不正当竞争的违规行为;曾星留,男,执业证号:14403200110672038,在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利益冲突代理、不正当竞争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2526日决定对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及曾星留律师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