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城律师所被确定为宝安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试点
日前,广东宝城律师所举行建所七周年庆典,宝安区司法局在该所召开全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广东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武传明、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石岗、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敬前及宝安区司法局局长宋富杰等出席了现场会,会议由宝安区司法局副局长马晓燕主持。市司法局副局长石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决定以宝城律师所为试点,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广东宝城律师所自成立7年来,一直重视规范化建设,该所将规章制度、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对外承诺等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公示于众,使当事人一目了然,既便于群众监督,也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当事人的信任度。
该所还设置了意见箱,根据群众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对所有办公场所进行了严格的内务管理。在队伍管理上,对律师的着装、言行、礼仪作了严格要求,对全体人员进行了礼仪培训;在文书管理方面,制定了中英文标准化法律文书、合同文本等。
该所通过这些规范化的管理措施,树立了该所的良好的形象,也将对全市律师所的规范化建设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