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AA制户外运动意外事故法律责任承担”相关
法律问题研讨会的通知(二)
深圳律师网2007年1月9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各相关单位:
深圳市律师协会定于2007年元月11日(周四)下午14:30-17:00在律协多功能厅召开“AA制户外运动意外事故法律责任承担”法律问题研讨会,因通知(一)中发言人、发言题目未确定,现将发言人及发言题目补充在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题:
AA制户外运动意外事故责任承担法律问题
二、会议时间:
2007年元月11日(周四)下午14:30-17:00
三、 会议地点:
律协多功能厅(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四、会议议程:(每位发言人时间为10分钟)
主持人:于秀峰 深圳律协新闻发言人
第一部分:“驴友”代表就自助旅游出行的一般规则及可能遇到的危险以及通常的责任承担约定予以介绍;
(一)发言题目:户外活动发起与操作流程及户外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发言人:黄敏 磨坊户外网站 相约同行版版主
(二)发言题目:国内目前户外运动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发言人:曹峻 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秘书长
第二部分 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发言专题
(一)发言题目:自助旅游民事责任浅议
发言人:刘信平律师 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二)发言题目:谈AA制户外活动中免责声明的法律效力
发言人:张晓丽律师 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
第三部分 医疗与交通事故法律业务委员会发言专题
(一) 发言题目:AA制户外运动意外事故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发言人:赵德宝律师 医疗与交通事故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第四部分 保险法律业务委员会发言专题
(一)发言题目:利用保险 转移风险
发言人:宗士才律师 保险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
第五部分 自由发言、讨论时间
第六部分 新闻发言人于秀峰律师总结发言
第七部分 陈治民副会长讲话。
五、欢迎各大新闻媒体、律师、户外运动协会踊跃参加。请填写报名回执传真或E-mail至深圳市律师协会。
联系人:黄训 屈楠
电 话:83025728 88281543
传 真:83025177
E-mail:szlx@szlawyers.com
附件:报名回执.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