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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签署《关于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7日 作者:王颖 责任编辑:刘峰



7月27日上午,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与市律协在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签署了《关于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党组副书记、副庭长孔祥俊、副庭长周帆、法官刘敏;市律协会长高树、副会长张斌、秘书长王红、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张弢、司法改革促进委员会副主任章成出席了签署仪式。

孔祥俊副庭长、高树会长分别代表双方在《备忘录》上签字,标志着两家单位向着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有效促进司法公正、透明,构建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迈进一步。

《备忘录》本着增加彼此理解、尊重和认同的原则,以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为目的,内容包括召开定期联席会议、开展双向业务交流、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调处以及日常联络机制等。同时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群众诉累、节约司法成本,《备忘录》还明确了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律师志愿者服务工作室”,配备独立办公室以及配备日常办公设备,由市律协选派律师值班。

就媒体记者关心的律师志愿者如何进行筛选的问题,高树会长回应,对于志愿者的招录,不仅要求律师有过硬的专业水平,在律师业有一定影响力,还要求在深执业满三年,未受过行政处分和行业处分,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之后,我会将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举办培训。

《备忘录》的签署是继第一巡回法庭与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律协负责人共同签署《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倡议书》的又一务实落实之举,是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重要依托,为更好地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