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增补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7日 作者:会员部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确保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提高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律师增补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具体负责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作风严谨、品行端正;

(二)富有声望,在某一领域有突出的业务专长;

(三)连续在深圳专职执业八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未受过任何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五)能够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积极参加协会安排的面试考核工作(至少保证每两个月能参加一次面试考核工作);

(六)公正廉洁、热心参与实习人员的管理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报名时间

2015727日(周一)-10月23日(周五)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填写《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报名表》(见附件),由各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签署律师事务所推荐意见后报送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

四、其他事项

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并确定后,提交会长会、理事会通报后公布。

 

     联系人:黄红珍、熊 

联系电话:8828171588301969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