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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部分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

各律师事务所:

我市部分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面已盖满年度考核结果,根据省司法厅的安排,20131223日至2014120日,为我市上述律师执业证书进行更换新证书的时间。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对本所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况进行统计、收集和汇总,将相关材料报市司法局。

        二、更换新证应提交材料:1、拟更换新证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律师姓名、律师性别、律师执业证号、备注栏),清单请加盖本所公章(3份);2、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复印件规格为A4纸,复印律师执业证书基本页面及2012、2013年检页面);3、蓝底大一寸非制服近照一张。

三、办公地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36号司法局窗口。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

20131220

联系人:骆先生 82002789    张小姐 82107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