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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0〕02 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崔琳娜律师予以“训诫”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3月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崔琳娜,女,执业证号:14403201811070975,在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违反律师应当专职执业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0513日对崔琳娜律师予以“训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