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深圳市第二期新的社会阶层
代表人士培训班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和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参照省委统战部的做法,结合我市统一战线工作实际,中共深圳市委统战部定于
一、选送培训对象的条件及名额
条件:在律师行业领域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优秀律师;
名额:本期学员共计40名,其中律师分配名额4名。
二、培训主要内容
学习中共十七大精神以及党的十六大以来一系列治国理政思想和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了解国际政治经济总体形势,研讨我市新的社会阶层现状、特点、发展趋势等有关问题,引导学员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三、报名、报到事项
学习时间:
报到时间和地点:
有关事项:
(一)学员在校期间的费用由市委统战部支付,外出调研考察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二)学员自带个人日常生活用品(不含卧具)、身份证及近期免冠一寸相片3张。同时将电子版大一寸相片在报到前发往电子邮件(WWWLGZ2008@163.com)
(三)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习纪律,无特殊情况不要带工作任务到学院或半途请假回单位工作。
报名时间:有意参加者请于
联系人:曹莎 电话/传真:83025936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