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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4〕37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徐天明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5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徐天明,男,执业证号码:14403200310335149,在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44月8日决定对徐天明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