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诚信信息

深律纪处字〔2018〕43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中全律师事务所予以“训诫”处分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3日 作者:纪律部 责任编辑:纪律部


广东中全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668531696G,广东中全律师事务所在该律师事务所网站管理中,存在多处宣传信息不实,信息更新滞后,对外公示信息与事实不符,构成违规。20181219日,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九条、《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细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会决定:对广东中全律师事务所予以“训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