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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律师协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8月28日 作者:张晓燕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范我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广东省律师协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制定《广东省律师协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详见附件)。该工作规范已按规定由广东省律师协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律师协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的通知(粤律协[2019]80号) 


联系人:张晓燕,82025630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9 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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