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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现冤案】

死缓 无期 十五年 无罪

“杀人犯”三次上诉讨回清白

安徽商报记者  冯兰友  王志强

来源:2013722日《安徽商报》第A03 


在亳州市谯城区龙扬镇大周村,王什彩是一名老实巴交的农民。5年前,一起命案改变了他的命运。他被警方带走,之后被刑拘。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先后判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我没有杀人。”倔强的王什彩先后3次上诉到省高院。今年43日,王什彩终于被无罪释放,此前,他已被羁押了4年多时间。如今,无罪的刑事判决已经生效,让王什彩难以接受的是,莫名被当成杀人犯,至今没有任何单位、个人对他说声“对不起”。

 

【村庄命案】

一起命案改变了他的命运

 

王什彩今年已64岁。妻子十几年前已去世,王什彩含辛茹苦拉扯大三儿一女。如果没有2008年当地发生的一起命案,王什彩也许就这样,虽然清贫,但平安地终其一生,然而,一起命案改变了这一轨迹。

那是2008122日凌晨,大周村一家楼板厂值班室内,值班的王某遇害,凶手残忍地捅了王某20多刀。命案在当地影响极其恶劣。

案发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调查,过了两个多月,未获重大进展。之后,村民们在街头看到了悬赏通告。

王什彩跟死者很熟。王什彩一直在死者儿子开的楼板厂打工,每天赚30元的工资。案发前一天,王什彩的孙子满12周岁,死者的两个儿子还到王什彩的儿子家恭贺,每个人包了50元红包。

 

【漫长审讯】

睡梦中被带走再也没回家

 

警方曾怀疑过王什彩。不过,王什彩坚称没作案。警方又让他回家了。

20092月中旬的一个晚上,正在睡梦中的王什彩被敲门声惊醒。敲门的是警察。之后,王什彩被带到大队行政村村部。在村部办公室,王什彩还看到了不少熟面孔,有二三十人,除了楼板厂工人外,还有不少邻居。

天亮后,王什彩被带到公安局做测谎试验。这时,他才知道,警方还专门从北京请来了测谎专家。在王什彩的印象中,给他做测谎的有一个年纪大的专家。测谎前,他的身上连上了不少仪器。专家告诉他,他们问问题,他只要回答“有”,还是“没有”就可以了,其余时间保持安静。测谎期间,专家掺杂了一些与这起命案有关的问题,诸如“你杀人了吗?”“你跟死者可有仇?”王什彩的回答均是“没有”。

王什彩告诉记者,这样的测谎试验做了3次。之后,他被警方带进审讯室。再后来,他才知道,经过测谎,他被列为重点嫌疑人。

 

44夜审讯后他“招”了

 

王什彩印象中,警方审讯了他44夜。“我没有杀人。”“我跟他没有仇,为什么要杀他?”审讯期间,王什彩一直重复着类似的话。

 “他们把方便面放在我跟前,说只有招了才能吃饭。”按照王什彩的说法,警方当初对他进行了逼供,他实在是受不了,只好交代了“杀人”的事,并编了杀人的情节——两家因为地边和盖房子的琐事产生过矛盾,王什彩因此记恨王某。平时,王某在楼板厂说话难听,天天训人,王什彩遂起杀心。2008121日,王什彩遇到王某带妻子去看病,得知其已回家,遂于当晚持刀到楼板厂,准备行凶。当时,王某在值班室睡觉,王什彩用刀尖拨开西边窗户,进入值班室,先把灯按灭,然后走到床前,用左腿压住王某的双腿,左手持刀朝王某的左胸部扎了几刀,后又朝下面扎了几刀,然后把刀换到右手,并把王某拽向朝里侧趴着,右手持刀朝王某的背部又扎了几刀。王某没怎么反抗,就不动了。此后,王什彩从门口出去离开现场。

【证据存疑】

测谎结果成“直接证据”

 

警方认定王什彩是杀人嫌犯,主要有3份直接证据,一份是公安部专家对王什彩的测谎结果;一份是在王什彩儿子家中找到的尖刀;一份是王什彩自己的“供述”。

据专家介绍,对嫌疑人的测谎结果不能作为某个人犯罪的证据,只能为警方办案提供侦破方向。不过,这份测谎结果最终却被作为了直接证据。

王什彩的这把刀是在街上买的,当时花了10元买了3件,除了这把尖刀外,还有一个漏子和铝盆。警方出示的证据是这样表述的:“其在作案后曾用水对刀上的血迹进行清洗,春节期间又用该刀在自家剥猪。公安机关对作案刀具进行提取,送交鉴定,该刀上未检验出王某的DNA成分。”也就是说,没有“铁证”证明这把尖刀与王某的死有关。

另外一个证据是王什彩的“供述”。还有不少间接证据:工友、邻居们的证言。“王某被害后,王什彩精神气色很差,表现不正常。”“听说王什彩与王某因为地边、盖房子的事吵过架。”“王什彩平时性格内向,脾气不好。”

 

【上诉之路】

因“故意杀人”一度判死缓

 

20091021,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王什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王什彩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84050元、丧葬费13182元,扶养费10399.65元,合计107631.65元;驳回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王什彩不服,以其没有实施杀害王某的犯罪行为,应宣告其无罪为由提出上诉。 20103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11511日,亳州市中院又作出判决:王什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共计18万余元。王什彩再次提出上诉。安徽省高院再次将该案发回重审。

2012611日,亳州市中院再次作出判决,判处王什彩15年有期徒刑。王什彩第3次上诉。

 

羁押4年多等来了无罪释放

 

今年43日,对于王什彩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你被无罪释放了。”当天下午,王什彩正等着开饭,民警对他宣读了这个好消息。

当时,王什彩十分激动。

 “一分钱都没有,怎么回家?”他问。当时,还是一位热心民警给了他10块钱,让他坐车。

亳州市看守所离王什彩所在的村庄有40多公里的路程。当天下午,王什彩一路坐车到了当地的集镇。身上已只剩下1块钱了,饥饿难耐的他用这块钱买了一个鸡蛋填肚子,然后又步行了七八里路到了舅舅家。此时已是晚上八九点钟,舅舅和家人都已睡觉了。舅舅开门一看,敲门的是王什彩,两个人相拥而泣。

(深圳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辑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