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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司罚决字[2015]1号深圳市司法局对张富华律师予以“停止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6年3月30日 作者:靳焜 责任编辑:陈夏

张富华,男,执业证号:14403200610813224。经查,张富华律师在广东金涌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私自收费,深圳市司法局于2015410日决定对张富华律师予以“停止执业2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