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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3〕26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吉科律师事务所、钟勇军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吉科律师事务所(原名为:广东杰科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57476689XH,存在未及时办理地址变更的违规行为;钟勇军,男,执业证号:14403200910664117,在广东吉科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未尽管理责任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3年5月22日决定对广东吉科律师事务所、钟勇军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