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律纪处字〔2021〕01 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深广律师事务所、谢中开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6月4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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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广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064983982N,广东深广律师事务所将律师事务所转让给非律师人员;谢中开,男,执业证号:14403200710706729,作为广东深广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存在将律所转让给非律师人员的违规行为,深圳律师协会于2021年2月3日对广东深广律师事务所、谢中开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