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律纪处字〔2020〕25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爵桦律师事务所、郑新山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3月9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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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爵桦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33521393XY,经查广东爵桦律师事务所存在以支付介绍费方式承揽业务的违规行为;郑新山,男,执业证号:14403201310092353,在广东爵桦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作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存在管理失职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0年10月23日对广东爵桦律师事务所予以“警告”处分、对郑新山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