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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0〕12 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杨伦理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3月9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杨伦理,男,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910341111,在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违规收费、代理不尽责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0831日对杨伦理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