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诚信信息

深司罚决字〔2022〕18号深圳市司法局对陈四新律师予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年1月9日 作者:深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陈四新,男,执业证号:14403200010324871。经查广东百朋律师事务所陈四新律师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深圳市司法局于2022年12月16日决定对陈四新律师予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