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委

深圳市律师协会与高雄律师公会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 2018年3月22日



2018年320日,高雄律师公会理事长郭宝清、副理事长苏俊诚一行6人到访我会,就共建两岸律师业合作交流机制与我会进行座谈。市律协副会长韩俊,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龚楚、黄福龙,前海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阙凌云、朱虹,市律协副秘书长黄红珍参加座谈。会议由韩俊副会长主持。

韩俊副会长欢迎高雄律师公会一行到访,并简要介绍了我市律师业发展状况。她表示: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背景下,两岸律师在共创两岸法律市场繁荣发展方面有较大合作空间,希望深圳律师协会和高雄律师公会可以就专业研讨、职业规范、青年律师培养、文化艺术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为两地律师业发展贡献力量。

郭清宝理事长感谢我会在共建两岸律师合作交流机制方面的大力支持,并表示:近年来,双方在开展业务合作、学术研究等方面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此行旨在固化两地交流成果,切实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同时,郭清宝理事长代表高雄律师公会向我会发出正式邀请:欢迎深圳律师参加将于20189月举行的台湾律师节庆祝活动。

随后,韩俊副会长、郭清宝理事长分别代表深圳市律师协会、高雄律师公会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提升两地律师专业素养等方面开展切实有效的措施。

签约仪式后,双方人员进行了积极讨论和交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合作协议的正式签订为今后大陆与台湾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希望双方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战略发展为契机,共促两地律师业发展取得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