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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能力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 作者:曾丽丽 责任编辑:俞楠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规范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经研究,深圳市律师协会将联合深圳市司法局举办“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能力研修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班参加人员为现任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50人以下)的主任。本年度参加培训学员总数初步确定为50人,(其中区级司法局出资委托定向培训名额24人,福田区10人、龙岗区10人,罗湖区4人)。另外,设30个旁听名额。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班。

二、报名安排

各区司法局出资委托所获得的定向培训指标,由各区司法局在报名期限内自行组织选拔。通过该种方式参加的学员不需在协会网站报名。

市律协组织选拔剩余名额26个名额请有意报名参加培训的律所主任通过律协网站报名系统报名(系统入口见通知下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2624:00止。

三、遴选方式

(一)资格审核:报名期届满后,由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协助职业培训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合作促进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二)最终确定:由相关委员会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网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研修班学员。符合资格报名学员人数少于应选人数的,直接入选正式学员。超过应选人数的,超出部分人员愿意的,确定为旁听人员(旁听人员听课材料由律协提供,参与听课,但原则上不参与研修班组织的外部活动)。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9天,根据课程设置统筹安排。上课时间拟定在11月至12月周六、日上课。具体上课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培训地点

以市律协多功能厅为主,其他场地为辅(以上课通知为准)。

六、师资构成

培训班师资构成主要为本地相关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协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律师、其他外聘专家等。

七、课程安排

培训课程包括: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律师事务所风险管理与内控制度建设、律师事务所运营管理与品牌营销、律师事务所领导艺术、律师事务所业务拓展及团队建设、律师事务所与媒体关系、律师事务所产品研发、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及薪酬管理、律师事务所客户关系管理、律师事务所管理前沿与管理模式创新、律师心理学、司法改革与律师重新定位。

同时,就如何做好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以及为律师行业建言献策,研修班举办两次互动沙龙活动。

八、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与走访相结合的形式,按照班级管理模式管理,设置班主任、组建班委会制定培训班学习纪律,按时按规定参加学习,遵守培训班管理规定。

九、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班培训内容完成后,须对全体学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总结,培训班须形成最少一项与律师所管理有关的书面的学习成果(操作指引、专著等)。该学习成果列入对本次培训班学员的考核范围。考核合格的,由律协发给结业证书。

十、成果分享

本次培训将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向全市律师分享成果:

(一)培训课程录像以视频形式放在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便于全市律师学习。

(二)培训结束后,将会与其他培训项目一道,选出优秀课程在每年底制作成光盘发到各律师事务所。

(三)培训班最少要形成一项与律师行业管理或发展有关的书面成果,公开提供给深圳律师学习和使用。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律协举办的四个培训班“行业后备领军人才培训班”、“团队带头人能力提升训练营”、 “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能力研修班”和“深圳青年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暨法律风险防范研修班”,报名人员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项报名,不接受同时报名参加两个培训班。

(二)本次培训班的费用(含培训费、资料费)由律协负责,外出走访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学员自理。

 

 

联系人:曾丽丽

联系方式:83025233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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