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律纪字[2016]21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欧阳飞雪律师予以“训诫”处分
发布时间:2017年2月14日
作者:刘娟
责任编辑:纪律部
欧阳飞雪律师,女,执业证号:14403200511744701。欧阳飞雪律师在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为非律师人员冒充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条件,构成违规。2016年11月10日,本会依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细则》第五条第(十六)项之规定,本会决定:对欧阳飞雪律师予以“训诫”处分。
经欧阳飞雪律师申请,2017年1月19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复查后作出维持本会处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