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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3〕06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江晓帆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5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江晓帆,男,执业证号:14403201511139460,在广东深法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接案、代理刑事案件风险收费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3320日决定对江晓帆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