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律师参与“两会”系列报道二:
张志律师“两会”提议:应当尽快出台车位转让办法
深圳律师网 2009年 2月 24日
为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和收费乱的难题,市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志向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深圳市机动车停车位转让管理办法》的提案”。
张志律师认为,“机动车停车位能否和商品房一样进行销售”、“如何确定机动车停车位的归属”、“机动车停车位能否办理产权”成了社会各界争议的焦点。2007年5月,深圳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了《深圳市区分所有建筑物停车位出让转让办法》(征求意见稿),但该办法目前尚未正式出台。相反,其他城市关于停车位的立法和实践情况却远远走在深圳前面,如广州、上海、北京等都有相关的地方法规。张志律师认为,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和其他城市的实践来看,有关停车位的转让以及登记问题应当可以解决。深圳没有理由继续拖延,应当尽快出台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