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案情:房产交易买卖 在房产买卖交易中,卖方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影响下 单方面不配合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起诉要求赔违约金20%.(双方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关键:首期和定金300多万已支付(监管期在银行将近一年(监管协议上的期限)) 房子对方出售给第三人,成交价远远高于我之间的成交价格(不能拿到确切的证据). 现在一审判对方败诉,违约金只判10%.理由是买方的实际损失没有20% 我想咨询的是: 1.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违约金的比例,怎么判不按合同判? 2.实际损失房产自身的增值算不算我的损失,如果算怎么来评估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