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援助志愿精神薪火相传 ——201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报名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4年4月28日
全市律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部门共同发起,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共同参与的一项重大社会公益性民生工程,旨在通过行业互助和招募服务的形式,动员律师和法学院校毕业的优秀学子到全国无律师县或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开展志愿服务,增强当地法律援助能力,为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要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
该项目自2009年实施至今,深圳市律师协会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相关文件精神,并得到了深圳市广大律师的积极响应,赢得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2013年,我市8名志愿律师赴山西、广西、云南、海南、甘肃、新疆、宁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服务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
今天,我们向全市律师发出报名倡议,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将深圳律师的姓名写在为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事业添砖加瓦的丰碑上,让我们深圳律师为中西部贫困地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让中国法律援助志愿精神薪火相传。现将省司法厅、省律协《关于做好我省“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2014年律师志愿者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请各所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踊跃报名参加,各位律师也可以自行报名参加。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政治过硬、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执业3年以上,能独立处理法律事务;
3、身体健康,年龄28-55岁之间,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服务地点
今年律师志愿者派遣省份有西藏、新疆、兵团、青海、甘肃、宁夏、陕西、贵州、四川、内蒙、云南、广西、海南、重庆和黑龙江。
四、报名方式
1、下载打印并填写《“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提交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三张;
3、于2014年4月30日下午18:00前将报名材料交到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五、说明
为鼓励中青年律师积极参加“1+1”行动,今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对派遣的每名律师志愿者给予每月生活费用3000元补贴,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等高原地区在此基础上再提高500元;援藏、援疆及高原还有额外费用补贴,援助西藏每人每年2万元,新疆、青海每人每年1万元;我省对派遣的律师志愿者,除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安排的定额经济补助,将给予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2000元的额外经济补助,并为每位律师志愿者提供1万元交通、慰问金;参加“1+1”法律援助的志愿律师享受减免律师会费等待遇(除免除当年律师会费外,完成援助任务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再免除两年律师个人会费),使律师志愿者无后顾之忧。
联系人: 俞楠 黄香江
83020899 88281543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