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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有意聘用来深执业港澳律师” 律所名单的函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8日 作者:湾区委 责任编辑:侯昆霖

各家律师事务所

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和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培养内地涉外法治人才,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中央出台了系列文件,“允许港澳法律执业者通过特定考试取得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执业资质,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并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试点工作。2021年9月30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正式公布,超过350名香港律师和74名澳门律师获得大湾区执业资格。2021年12月15日,广东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和大湾区核心引擎,做好港澳律师来深执业相关工作,对整个大湾区内地九市落实港澳律师执业试点工作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为此,深圳市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专门工作委员会(简称“湾区委”)与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简称“联合会”)将在深圳市司法局、前海管理局的支持和指导下,联动香港中律协、香港法律专业协进会、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澳门律师公会等专业机构及大湾区各家律所,共同推动港澳律师来深执业落地实施。引进港澳律师来深执业,涉及“一国两制三法域”的融合碰撞,是我国法治改革的重大举措。每一个引进聘用来深执业港澳律师的律所,都将是这场法治改革的见证者和参与者。

现诚邀有意聘用港澳律师来深执业的各家律所,将贵所简介(500字以内)、形象照(1-2张)、对外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传真、邮箱、网址)、宣传册等内容发送至秘书处邮箱,届时秘书处将会印制成册,并在2022年下半年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深执业’合作联席会议暨签约仪式”上对外发布,同时也将会在各大官网、官微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强律所与港澳律界的交流互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丁燕妮  13509633133     阮小凤  18229600342

秘书处邮箱:qbrlsf@brlaw.xyz)

 

深圳市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专门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