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召开“法院增设民六庭对律师业务影响”研讨会
深圳律师网2005年9月22日
2005年9月16日,深圳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在律协召开了“法院增设民六庭对律师业务影响”的研讨会,与会律师各抒己见,主要讨论了如下几个问题:
一、民六庭成立的背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曾就劳动争议处理体制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了一些改革方案,最后在劳动部门设立了劳动仲裁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最高院批准同意,在全国率先设立专门审理劳动争议的审判机构--民事审判第六庭。
二、增设民六庭的影响。
与会律师认为,法院增设民六庭是顺应企业、员工、市场的需求。劳动争议案件迅速上升的势头有增无减,设立专门机构处理劳动争议存在其必要性。增设民六庭专门处理劳动争议不仅对律师个人业务发展会有影响,而且对律师事务所的运作也会有所影响,因为处理劳动争议成为基本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本技能。
三、关于律师费的问题。
部分律师认为,劳动争议案件比较繁杂,但经济效益不可观。对于律师费的问题,有律师提出一个全新的理念:律师费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由败诉方支付。通过深入探讨,与会律师普遍认为,这种想法有法理基础,有助于律师合理收费,也能缓解法律援助的压力,使老百姓和律师打官司没有后顾之忧,但是实际操作有困难。
研讨会中,与会律师还就劳动争议案件中遇到的其他问题进行了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性法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以确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