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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及推荐第五届工会各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6日 作者:工会 责任编辑:侯昆霖

深律工字〔201414

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

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第四届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精神,经工会委员会讨论,报律协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现定于20141220日召开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为做好本次大会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及产生

1.本次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144名。名额分配原则上以每10名会员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为单位向大会推荐1名代表,会员多的律师事务所按照每超过60名会员增加1名代表,以此类推。不足10名会员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以工会临时联合小组为单位分配1名代表,详见《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表一)。

2.大会代表由律师所(工会小组)通过民主推选,或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但不能超过总的分配名额,并填写《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推选表》(附表二)。

二、第五届工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产生

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第五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包括工会委员9名,经费审查委员5名,女职工委员5名。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要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条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推荐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及女职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包括个人自荐),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对应表格(详见附表三至附表八)。

三、大会代表条件

1.本人为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会员,已缴交2014年工会会费;

2.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群众关系良好;

4.能热心工会工作和公益事业;

5.本人能够参加代表大会。

四、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及女职工委员候选人条件

1.应具备工会会员的条件;

2.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热心工会事业,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有无私奉献精神;

4.有大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各项工作比较突出;

5.能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工作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和联合小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代表大会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代表的推选和第五届工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2.已设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由支部书记(负责人),负责统筹监督本所代表的推选和第五届工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保按时按质上报。

3.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和联合小组)应通过召开全体会员会议,按照发扬民主、充分酝酿的原则,认真推选代表和推荐第五届工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包括工会委员9名、经费审查委员5名、女职工委员5名)。

4.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和联合小组)推选代表和推荐第五届工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应完成相对应表格填写(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所需填写表格

1

大会代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推选表》(附表二)

2

推荐工会委员候选人

《第五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推荐表》(附表三)

3

推荐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

《第五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推荐表》(附表四)

4

推荐女职工委员候选人

《工会女职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推荐表》(附表五)

5

自荐工会委员候选人

《第五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自荐表》(附表六)

6

自荐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

《第五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自荐表》(附表七)

7

自荐女职工委员候选人

《工会女职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自荐表》(附表八)

5.以上表格一式一份,于20141120日(星期四)1730分前,将填个好表格传真或报送至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办公室。

6.联系电话:8302520888281716(传真),联系人:丁燕妮、钟瑜菁。

附表:

1.《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推选表》

3.《第五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推荐表》

4.《第五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推荐表》

5.《工会女职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推荐表》

6.《第五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自荐表》

7.《第五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自荐表》

8.《工会女职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自荐表》

9.《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2014年会员名单》

 

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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