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购买的学位房,前业主恶意隐瞒学位被占,我该怎样维权。
发布时间:2015年6月8日
作者:
我想咨询下关于我购买的学位房学位被原业主恶意买卖,具有欺骗性质的卖房行为,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于2013年8月购买一套华强北享有百花小学和实验中学的房子,准备给女儿2017年入读实验中学,当时购买的时候中介和业主一口咬定该房学位没有被占用,而且原业主的女儿也没有占用该学位,是在其他学校读书。我们购买房屋使用学位的意愿非常明确。 然而,今年年初,我们通过逐步完善的教育局系统查询发现,该房屋的学位已经于2013年被占用,于2019年才能解锁。我们多次去教育局咨询和查询,被告知,原业主于2013年2月为他人办理了租赁合同,非业主子女利用该租赁合同上了百花小学,我女儿2017年无法申请实验中学。我们去了该房所在的房屋租赁所,查出2013年2月,确信原业主亲自将该房办了租赁合同。(只是办理租赁合同没有实际入住,原业主将房子给了房屋银行管理,我购买后于2013年8月和该房屋银行就未到期部分重新签订了续租协议。) 我和原业主通过数次电话,数次短信,她先是说不要着急她想办法,后来又说我们买的时候为何不自己查清楚。现在耍无赖,置之不理。 我翻出来当时的买卖合同,在备注处:卖方承诺此物业未占用中学学位。 原业主和中介偷换概念,此地段学位房房屋不论占用的是小学学位还是中学学位都将被锁定,其他人报名一定要等到房屋解锁,也就是说,原业主2013年卖了小学学位,要等到2019年该学生毕业才能解锁,这期间,房屋没有任何学位价值。 鉴于以上情况,我想请律师帮帮我,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