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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3〕70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北京润朗(深圳)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北京润朗(深圳)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MD0245515K,存在约定将律师费支付给他所,未开具律师费发票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3年11月27日决定对北京润朗(深圳)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