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征求<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意见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4月2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积极参与立法讨论是深圳律师的优良传统,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征求<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意见的函》转发,请各位律师积极参与。请于2014年4月14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发至:yu83020899@163.com。
联系人: 俞 楠 黄香江
联系电话:83020899 88281543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