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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律师反映强烈的“安检”问题  市律协召开紧急会议

深圳律师网 2009728

  

    长期以来,深圳市的各级法院将履行职务的律师等同于普通案件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并强制对其携带物品和资料实施“安检”,这一广受律师诟病的做法目前又有进一步升级的趋势。最近,深圳市律师协会收到律师的投诉,称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时,被法院雇请的保安人员强行用探测器搜查身体,甚至由此引发了冲突。广大律师通过投诉、网络论坛等多种方式对此表达了关注和强烈不满,要求律师协会保护律师的执业权利,维护深圳律师作为一名“律师”的基本尊严。

市律师协会对上述事件高度重视。 2009727日 ,市律师协会紧急召开了由会长、各副会长、党委书记、监事长,以及纪律委、维权委、宣传委等负责人出席的会议,并邀请了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领导列席。会议一致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六条规定: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时:(一)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二)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第三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登记的同时,还应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有关法院指派雇请的保安,对履行职务律师的物品和人身进行安全检查的做法,与上述规定严重不符。

就广大律师反映的“安检”问题,深圳市律师协会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不仅未见改善,反而愈加严重。由于长期遭受类似对待,广大律师尊严受到损害,不满情绪郁积,律师协会必须积极面对和设法解决此类问题。为此,会议决定:

一、立即向深圳市司法局提交紧急报告,请求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其理解和支持,尽快促成问题的解决;

二、立即以律师协会及党委的名义,向深圳市政法委、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呈递公函,反映有关情况,表达律师诉求,要求各级法院严格执行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重视律师的执业地位,向律师提供法定的执业便利。

会议呼吁担任深圳市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律师,主动关注律师的执业环境,依法履行代表和委员职责,通过提出建议及表达社情民意的方式,向各级人大和政协反映情况,以促使问题的尽快解决。

会议要求全市律师提高维护自身执业权利的自觉性,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律师协会举报、投诉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事件,并适当保留和搜集证据。如因安检等问题发生争执,应主动退让,避免激化矛盾。

会议同时要求,广大律师在维护自身执业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相关规则,严守法庭纪律,捍卫法院的司法权威,维护人民法院的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