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各律师事务所:
2013年11月11日,司法部律公司、全国律协等单位就关于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发出通知,对各地律师协会提出具体要求:高度重视法律服务机构及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安全防范工作应对处理能力。请各律师事务所根据通知要求,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有效防止出现瞒报、漏报、错报、迟推等问题的发生。市律协将在适当时间组织专人对各律师事务所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