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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份证据,律师法院里打伤同行

打人者已因涉嫌故意伤人被取保候审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来源:201387日《现代快报》第B1


此时此刻,刘律师本该坐在法庭里帮人打官司,可是现在他只能躺在家里疗伤。尤其让他愤愤不平的是,自己是在法院调解时,被同行即另一名律师打伤的,而事情的起因仅仅是为了一份证据。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打人者已因涉嫌故意伤人被取保候审。

 

【现 场】

一阵争吵,一个动了手,一个受轻伤

 

事情发生在81日。

 “我就是不给!”南京溧水法院的一个调解室里原本一团和气,突然传来了争吵声,紧接着,屋里就乱作一团。里面的场景让人吃惊,一名中年男子倒在地上,摆在桌上的文件布满了血点。倒地的就是刘律师。而出手伤人的,是一名姓胡的律师,此刻他还怒气未消。

几秒钟后,刘律师站起来,额头上有一道口子,鲜血直流,不一会儿白色的衬衫就被染红了,地上也有一些血迹。此时,法警冲了进来,稳定了双方的情绪,并报了警。

随后,胡律师被带至溧水区公安分局永阳派出所接受调查,而刘律师则被送到医院救治。经过诊断,刘律师左眼内框骨折、眉弓皮下软组织挫裂伤。

第二天,经溧水区公安分局法医鉴定,刘律师的伤情已构成轻伤。事发后,胡律师被刑事拘留,目前被取保候审。

【起 因】

一份证据,一个要拿走,一个不愿意

 

这起纠纷的起因,是因为一份证据。

刘律师供职于安徽江声律师事务所。几天前,他接到通知,之前他代理的一起交通道路赔偿案件法院将组织调解。

81日一大早,他就从安徽赶到了南京,被告方由代理律师出面,是来自江苏同心圆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

当天,法官组织双方来到调解室调解。在这个过程中,胡律师拿出了三张收条,主要为了证明原告方已经收到被告5万元,其中两张是原告本人签收的,另外一张由别人代签。对于前两张,刘律师认为没什么问题,但第三张他存在异议。根据胡律师的说法,这张两万元的收条是原告的哥哥代签收的。

当天,原告本人也到场了,称根本没收到这个钱。他说,这笔钱其实是给自己交的住院费,当时是直接打到医院账户上的,所以不存在他本人或是亲属签收的情况。为此双方争执不下,刘律师见争不出个结果,提出把三张收条拿回去研究一下,但对方并不答应。

被告代理胡律师的说法是,当天不能提交,下次开庭再说。刘律师不乐意了,本来按照规定,证据应该提前提交到法院,并复制一份给对方,可是胡律师却来了个“突击”,当庭提交了一份之前没见过的证据。所以,刘律师认为当庭拿回去研究是无可厚非的。可是胡律师怎么都不愿意,两人因此发生了口角。

争吵之中,胡律师突然起身打了刘律师一拳。接着,出现了前文所述的一幕。

 

【回 应】

打人者道歉  希望尽其所能补偿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竟然在法院出手打人,知法犯法,真是太可气了!”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正在马鞍山疗养的刘律师,电话那头的他一提到这件事就很激动。现在,他已经向安徽当地的律协反映此事,希望能替自己维权。

面对刘律师的指责,胡律师很后悔。昨天,他也表示,希望通过现代快报向刘律师表达自己真诚的歉意。胡律师表示,自己平时并不是这么冲动,“当时不知怎么想的,就动手了。”但他说,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动手,打人就是不对的,他不会为自己找任何理由和调解。事后,他也通过各种渠道,希望能当面向刘律师道歉,但多次遭到了拒绝。“我想尽我所能进行补偿。”胡律师表示,自己已经交给警方两万元,作为刘律师的治疗费用。

对于胡律师的道歉,刘律师表示不能接受,希望警方能够依法办案,让其接受法律的处罚。

据了解,一旦胡律师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他的律师执照可能会被吊销。

(深圳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辑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