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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市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授课老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5日 作者:熊丹、叶子彤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提高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简称“实习人员”)业务能力和执业技巧,加强实习人员对律师执业的风险意识,进一步规范实习人员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经第九届律协第十一次会长会审议决定:2015年起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调整由市律协自行组织,开展小班制培训方式,每年组织4期实习人员的集中培训工作,每期250人左右,以进一步提高集中培训工作质量和实效。

为保证集中培训教学质量及学习效果,授课老师由相关领域专业律师、邀请公、检、法、司、仲裁、贸仲等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组成。为进一步充实师资队伍力量,确保培训顺利、高效地进行,现请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授课老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律师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在深专职执业十年以上;

(三)无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四)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素质;

(五)曾担任过大专院校老师或在公开场合参与授课,效果良好;

(六)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授课课程的课件。

二、工作要求

1、市律协每年将安排4期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报名的授课老师能保证按照市律协确定的日期准时参加授课;

2、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根据自己业务专长选择授课内容(详见课程安排)积极参加,于2015430日(星期四)前填写好报名表(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提交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

3、市律协实习委将根据报名条件择优确定授课老师名单,确定的授课老师由市律协秘书处负责通知。

 

联系人:熊丹、叶子彤

联系电话:8830196983020322

传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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