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揭牌
深圳律师网2011年4月25日
2011 年4月22日 上午,“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为“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揭牌,我会于秀峰副会长,张斌、顾东林理事参加揭牌仪式。
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授权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主导,由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深圳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深圳市私营企业协会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以期充分发挥仲裁的调解优势,建立一个辐射全市各行业、有影响力的民商事调解机构,以作为深圳市构建“大调解”体系的重要补充。
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将调解的便捷、灵活、民间等特点与仲裁裁决终局性、约束力相结合,通过调解与仲裁有效衔接,赋予调解结果的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中心成立后的主要任务是:1、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将视当事人意愿而决定是否与仲裁或诉讼对接。2、调解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运用独立的调解规则,专司调解之职。3、调解中心将打造人才优势,将深圳各行业的高端人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聘请到调解中心来,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专业的调解服务。4、调解中心将联合深圳市律师协会等主要行业协会,引导行业组织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行业内纠纷。
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的成立,将有利于迅速定纷止争,减少当事人讼累和成本,有利于解决执行难等问题,既可为政府分忧,又可为深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深圳市政法委、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深圳市法制办、深圳市民间事务管理局、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深圳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深圳市潮州商会等单位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及调解中心全体理事共30余人参加了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