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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服务论坛在深召开

发布时间:2014年9月28日 作者:李军强 责任编辑:黄香江

2014年913-14日,由全国律协环境资源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协主办,广省律协环保法律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协环境与资源委员会承办,广东律绿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全国律协环境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暨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服务论坛在深圳市国际低碳城召开。

全国律协副会长欧永良、省律协副会长吴友明、副总监事杨志勇、市律协高树会长、副会长张斌、副会长韩俊、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会长叶青、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主任周塞军、副主任陈臻出席本次论坛。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林文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环保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美国律师Nestrud、省律协环保委主任李军强作为主讲嘉宾与一百多名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专家、环境律师共同探讨了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服务。

高树会长代表市律协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表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快速发展到目前时期的必然选择,是化解当前制约中国发展矛盾和因素的有效手段,是保持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主力,要紧密围绕社会需要,在我国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提供相应的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圳律师也应继续发扬特区精神,在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服务领域创造新的业绩,取得新的辉煌。

论坛主要围绕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绿色建筑法律服务进行展开,别涛副司长深入地分析了目前我国环境污染所呈现出来的严峻形势,梳理了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背景及修订过程,并重点介绍新《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优先原则、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亮点内容。林学文副庭长、汪劲教授分别就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法律适用、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进行了介绍。来自美国NRDC的环境公益律师Mr.Charles R.Nestrud主要介绍了作为美国公共利益团体如何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推动美国环境政策和环境立法的出台及实施。省律协环保委主任李军强作了题为“善做加减服务绿建”的报告,介绍了他和他的团队几年来在绿色建筑领域的调研情况,以及作为律师如何开拓环境与资源法律领域绿色建筑这一非诉法律事务的探索。

省律协吴友明副会长代表省律协对论坛总结,肯定了这次论坛的成果,希望大家继续努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服务的新局面,并提供更多、更好、更专业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服务产品和服务。同时,还勉励从事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服务的律师要像一个斗士,勇于向排污者宣战,要有奉献精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多做一些有益社会的环境公益事业,在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造福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