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律纪处字〔2021〕18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吉径律师事务所、陆志一律师分别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6月4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吉径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440000586731643K, 存在放任律师从事违规行为;陆志一,男,执业证号:
14403201110141529,在广东吉径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接案、私自收费、违规见证的违规行为;鉴于其多次违规,深圳市律师协会于
2021年
4月
28日对广东吉径律师事务所、陆志一律师分别予以“公开谴责”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