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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协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8日 作者:黄红珍 责任编辑:王红

各律师事务所:

接市司法局转来中共深圳市委统战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政协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提名工作方案的通知》,请各律师所按要求做好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突出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加强沟通协商,切实发扬民主,严格工作标准和程序,优化委员结构,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把深圳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和一流法治城市,以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二、委员安排对象和推荐提名条件

(一)推荐对象

1、中共委员人选主要是:有代表性或社会影响的中共党员。 

2、非中共委员人选主要是:

1)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总商会)、有关人民团体的领导骨干、无党派代表人士。

2)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

3)在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有突出成就,对社会公益等事业有较大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等新的社会阶层优秀代表人士。

5)在港澳及我市均有良好社会影响的香港、澳门各界代表人士,适当考虑一些法律、教育、审计、会计、社会工作等专业领域的政治素质过关、过硬的代表人士。

6)统战工作需要及其他方面对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有突出作用的代表人士。

(二)推荐提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

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在各自领域有突出的代表性,社会影响力较大,群众基础好。

3、民主党派与社会各界精英人士中政治素质较好,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肝胆相照。

4、热心人民政协、统一战线工作,保证时间和精力参加市政协相关活动,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参政议政能力强。

5、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和反映本人相关信息,不弄虚作假。

6、委员人选在年龄上尽可能任满一届。中共委员人选任职年龄界限为60岁,其中继续提名的人选年龄一般应在5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换届时间,即1957531日以后出生),新提名的人选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换届时间,即1960531日以后出生)。非中共委员人选的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界限可按比中共委员高2岁掌握。少数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年龄界限可以适当放宽。

7、不交叉安排。安排委员人选,要与党代表、人大代表人选的安排综合考虑,除因工作需要外,市政协委员原则上与全国、省、市党代表、人大代表,与全国、省政协委员不交叉安排。同时,为力求使委员人选的涵盖面更加广泛,应避免委员人选在某个领域、地区或同一单位过于集中。 

三、报送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按要求填写《政协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提名登记表》、《政协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册》由律师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律师所公章后,一式三份(附材料及照片的电子光盘)于201523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报送市律协,由市律协整理汇总后上报,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及照片发送至以下邮箱:hyb@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熊丹、黄红珍,联系电话:8830196988281715,邮箱:hyb@sz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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