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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日 作者:周山清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极为重要。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清明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清明节期间出行、祭祖扫墓、短途旅游等活动频繁,疫情防控难度加大,交通事故多发。因此,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云南省瑞丽市再次发现本土新冠疫情新增病例,被迫采取封城紧急防控措施,造成了不良影响。各律师事务所要引以为戒,坚持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加强“人物同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律所人员外出审批制度,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疫情零感染、零发生。              

三、突出重点范围,做好安全管理

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对办公场所、网络机房、电力设施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安全隐患地毯式再排查、再整治,对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要做好防火工作。清明期间天干物燥,火灾事故极易发生。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做好消防安全提示警示,特别要提醒本所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所有电源,杜绝一切火源,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三是要加强安全出行工作。清明节期间自驾出行增多,交通安全隐患增大。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本所人员的安全出行教育,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特别要强调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四、强化应急值守,做到应对及时

各律师事务所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清明期间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掌握动态情况,确保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进行有效处置。

 

 

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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