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对大陆的借鉴
深圳律师网2007年6月11日
为借鉴香港物业管理法律实务的成功经验,进一步丰富我市律师在物业管理法律方面的知识,市律协物业管理法律业务委员会邀请顾香港顾增海律师行主任顾增海律师于6月8日下午在律协多能厅为我市律师作了一场题为“物业管理法律实务讲座。律师、法官、物业管理公司高管人员共约200余人参加了讲座。
本次讲座中,顾增海律师首先介绍了分权共有制度,有关大厦管理的法律文件和条例、主要管理大厦的团体或公司。并用生动的案例为切入点,对发展商或大业主保留权利, 例如改名权、 改则权、安装通讯及其他设备相互批准的独有占权,缴付地租的责任进行了讲述。最后,顾律师就展开法律诉讼的权利,追溯性的决议是否有效进行了分析与讲解。会后,顾增海律师还与到会律师就大陆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对香港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地学习,不仅对我市律师物业管理法律知识是一种丰富,同时对我市律师办理涉及物业管理法律纠纷的解决亦是一种借鉴。
(市律协 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