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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律协处字〔2018〕7号省律协取消蔡文生会员资格行业处分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1日 作者:广东省律师协会 责任编辑:纪律部

     蔡文生,男,原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原执业证号: 14403199210672683。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6)粤 19刑初 169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蔡文生构成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广东省司法厅于 2017921日决定吊销蔡文生律师执业证书。广东省律师协会于  2018年  3月  26日决定取消蔡文生会员资格。